
冯云山
冯云山(1822年~1852年),又名乙龙,号绍光。广东花县(今属广州市)禾落地村人。汉族客家人,原籍广东龙川县石灰窑村。自幼喜读经史、天文、地理,曾参加科举考试,后在村中设馆授徒,以塾师为业。后为太平天国运动初期的重要领袖之一,官封南王,七千岁。 ►的诗文全集
冯云山是卓越的农民革命的宣传者和组织者,他那种坚忍不拔的可贵精神,后来在《天情道理书》中被称赞为“历山河之险阻,尝风雨之艰难,去国离乡,抛妻弃子,数年之间,仆仆风尘,几经劳瘁”。他为革命大业的奠基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被捕入狱
1847年8月,洪秀全带着《原道醒世训》等新作,来到了紫荆山。由于几年来冯云山在传教中,号召会众共尊教主洪秀全,所以,洪秀全那端庄威武的容貌,疾恶如仇的性格,以及“斩邪留正”、“共享太平”的主张,会众早有所闻,因此,对洪秀全愈加敬重,“称为洪先生,奉之若神”。洪秀全和冯云山,根据革命形势的发展,共同制定了各种仪式和《十款天条》。同时,又积极宣传《原道醒世训》等文献的革命道理,并领导群众开展实际斗争。他们横扫了当地所有的神坛庙宇和各种偶像。其中最著名的是捣毁象州甘王庙。这些斗争大大振奋了会众的革命热情。但是,却遭到了当地封建势力的镇压。1847年12月,紫荆山石人村的恶霸地主和团练头子王作新纠集一帮打手逮捕了冯云山,责令保正押送桂平县,在途中被会众卢六等夺回。王作新恼羞成怒,跑到县衙控告冯云山“迷惑乡民,结盟聚会”,“不从清朝法律”,“践踏社稷神明”。要求“严拿正办,俾神明泄愤,士民安居”。桂平知县看到当时社会动荡不安,怕引火烧身,不敢究理。王作新不肯罢休,于1848年元月,再次逮捕了冯云山、卢六二人,以“阳为拜会,阴图谋叛”的罪名,经大湟江巡检司送桂平县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