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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

朱翊钧

朱翊钧(1563年—1620年),即明神宗,明朝第十三位皇帝,明穆宗朱载垕第三子,生母孝定太后李氏。隆庆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被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10岁的朱翊钧即位,年号万历,在位48年,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崩,终年56岁,庙号神宗,谥号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葬十三陵之定陵。 死后由长子朱常洛继位。 ►的诗文全集

  万历朝的前十年,在幼年朱翊钧的支持下,张居正在政治上、经济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面貌焕然一新,经济状况也大为改善。万历十年(1582)六月,一代名臣张居正病逝,朱翊钧从此开始亲政。这次改革,始于万历元年(1573),至万历十年(1582)基本结束。它是明中叶以来地主阶级革新自救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明后期政治、经济关系新变动的深刻反映。其范围,覆盖政治、经济诸方面。具体步骤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为重点,后五年以经济改革为主要任务。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转了正德、嘉靖两朝以来形成的颓势。朱翊钧亲政后,主持了著名的“万历三大征”。先后在明王朝西北、西南边疆和朝鲜展开的三次大规模军事行动;分别为李如松(李成梁长子)平定蒙古人哱拜叛变的宁夏之役、李如松,麻贵抗击日本丰臣秀吉政权入侵的朝鲜之役,以及李化龙平定苗疆土司杨应龙叛变的播州之役,巩固了汉家疆土。

  后世有说明军虽均获胜,但军费消耗甚钜。而三大征实际军费则由内帑和太仓库银足额拨发,三大征结束后,内帑和太仓库仍有存银。

  万历怠政

  万历十四年(1586)十一月,朱翊钧开始沉湎于酒色之中,身体虚弱,每况愈下。因此,朱翊钧执政中后期,几乎很少上朝。他处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过谕旨的形式向下面传递。“万历三大征”中边疆大事的处理,都是通过谕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们所希望的“召对”形式。在三大征结束之后,朱翊钧对于大臣们的奏章的批复,似乎更不感兴趣了。同年,礼部主事卢洪春奏曰:朱翊钧“日夜纵饮作乐”。从同年起,为争立皇太子,演成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

  明末官僚队伍中党派林立,门户之争日盛一日,互相倾轧。东林党、宣党、昆党、齐党、浙党,名目众多。在东林党争无休无止之时,由于明神宗私爱贵妃郑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坚持其王府庄田“务足四万顷之数”,才肯让其出京之国,于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场长达七八年之久的福王庄田之争。福王之国洛阳刚刚过了一年,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日酉时,又发生了晚明历史上著名的梃击案,作案的是一个名叫张差的蓟州男子,史称“梃击案”。起初,皇太子也以为“必有主使”。是时,郑贵妃一再指天发誓,自明无他。朱翊钧见事涉郑氏,加上多年来人们一直议论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烧自己,很快就亲自定张差为“疯癫奸徒”,并命“毋得株连无辜,致伤天和”,只处决张差及与之有关的太监庞保、刘成二人。并特地为此于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态,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召见大臣,宣布他的命令,将此案草草收场。

朱翊钧的诗文

劝学诗原文

明代:朱翊钧

斗大黄金印,天高白玉堂。
不因书万卷,那得近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