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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

朱翊钧

朱翊钧(1563年—1620年),即明神宗,明朝第十三位皇帝,明穆宗朱载垕第三子,生母孝定太后李氏。隆庆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被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10岁的朱翊钧即位,年号万历,在位48年,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崩,终年56岁,庙号神宗,谥号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葬十三陵之定陵。 死后由长子朱常洛继位。 ►的诗文全集

  高拱一走,高仪也惊得呕血三日而亡,三位内阁顾命大臣中只剩下张居正一人。同时,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堆积如山。面对着这些重重的困难,这个万历帝没有畏缩不前,为了“皇图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气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杀予夺在朝廷这根权柄,励精图治,推行新政,朱翊钧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为。

  励精图治

  张居正为内阁首辅以后,朱翊钧将内廷的事务托给冯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对张居正不仅委以重任,而且尊礼有加,言必称“元辅张先生”,或“张先生”,从不直呼其名。隆庆六年(1572)六月十九日,张居正刚刚走马上任几天,朱翊钧就在平台(即后左门)单独召见他,共商大计。由于明穆宗在位从没有召见过大臣,所以这事在当时曾引起轰动,使廷臣看到朱翊钧承业治国的精神和决心,又大大提高了张居正的威信。朱翊钧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全力支持张居正,合力进行改革,推行万历新政。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万历元年(1573)推行的章奏“考成法”。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神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其时,因为朱翊钧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乎震主”,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万历六年(1578)十一月,朱翊钧下令在福建行省进行试点。至万历八年(1580)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朱翊钧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至万历十年(1582)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推广“一条鞭法”,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个重要举措。万历九年(1581),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这标志着整个张居正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

朱翊钧的诗文

劝学诗原文

明代:朱翊钧

斗大黄金印,天高白玉堂。
不因书万卷,那得近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