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翊钧
朱翊钧(1563年—1620年),即明神宗,明朝第十三位皇帝,明穆宗朱载垕第三子,生母孝定太后李氏。隆庆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被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10岁的朱翊钧即位,年号万历,在位48年,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崩,终年56岁,庙号神宗,谥号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葬十三陵之定陵。 死后由长子朱常洛继位。 ►的诗文全集
万历四十八年(1620)三月,朱翊钧因长期酒色无节,加上辽东惨败,国事困扰,终于病重不起。七月二十一日,在弘德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终年五十八岁。二十二日发丧,二十三日颁布遗诏,命皇太子朱常洛嗣位。九月初十日尊谥号神宗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庙号神宗。十月初三日,安葬于定陵。
为政举措
政治
●官吏考核
万历初年的政治改革主要措施是“考成法”,是万历元年(1573)推行的。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明神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其特点是改变国家机构的运作机制:以内阁监控六科,六科监控部院,部院监控地方抚按,最后使“部权尽归内阁”。六科和部院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把它们变为受内阁制约,听从内阁指挥,实有悖于祖宗旧制,实质上是将一部分皇权转移到内阁。这是张居正对明代官制的一次重大变革。
●早朝制度
隆庆六年(1572),朱翊钧即位,关于早朝这一仪式有了折中的变通办法。根据大学士张居正的安排,一旬之中,逢三、六、九日早朝,其他日子则不朝,以便年轻的皇帝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攻读圣贤经传。这一规定执行以来已近15年,越到后来,圣旨免朝的日子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其他的礼仪,如各种祭扫,皇帝也经常不能亲临而是派遣官员代祭。实际上,神宗的早朝,即使按规定举行,较之前代,已经要省简多了。首先是早朝的地点很少再在正殿,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早朝人员都不经午门而集结于宣治门,所有骏马驯象的仪仗也全部减免不用。其次,御前陈奏也已流于形式,因为所有陈奏的内容都已经用书面形式上达,只有必须让全体官员所知悉的事才在早朝时重新朗诵一过。
●清算张居正
从万历九年(1581)到万历十年(1582)间,张居正一直没有请假,坚持办公。次年二月,张居正旧病复发,虽然屡经名医医治,但是张居正自己也知道,自己“精力已竭”,“不过行尸走肉而已” !万历十年(1582)六月二十日,张居正病逝。朱翊钧为之辍朝一天,给予张居正崇高的待遇:谥文忠,赠上柱国衔,荫一子为尚宝司丞,赏丧银500两。然而,两年之后的万历十二年(1584)八月,朱翊钧在都察院参劾张居正的奏疏中批示道:“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管制言官,蒙蔽我聪明。专权乱政,欺骗主上忘恩负义,谋划国家不忠。本会断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且免去全部法追论。”(即说张居正无视皇帝权威,钳制言官,擅权乱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