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磐
安磐(1483--1527),字公石,又字松溪,号颐山,嘉定州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顾鼎臣榜进士。改庶吉士。娶吴氏女为妻。正德年间,曾任吏、兵等科给事中,有直声。嘉靖初年,因议大礼被廷杖除名。与程启充、彭汝实、徐文华同为嘉定人,时称嘉定四谏。能作诗,《旧峨山志》称其“撒手为盐,翻水成调”。 ►的诗文全集
嘉靖元年正月壬戌,礼部尚书毛澄等又言:“陛下升自外藩嗣,登大宝,考孝庙母慈寿,诏敕颁布,协于群情,已复加恩本生,尊兴献王为兴献帝,母为兴献太后。臣等仰体圣心,委曲将顺,亦既无所不至矣。今御批直曰父母,又各加一皇字,则似乎于正统之亲混同无别,恐不可以告于郊庙,而播之天下也。内阁大臣竭诚尽忠,陛下不可不听。”上曰:“此慈寿太后懿旨,不必更议。”是日科道官交章论谏,给事中安磐则谓:“兴,为藩国,不可加于帝号之上,献,为谥法,不可加于生存之母,本生、所后势不俱尊,大义私恩自有轻重。”御史李俨则谓:“慈寿母祀,分均体敌,恐生群小之心,渐构两宫之隙。”程启充则谓:“虞舜不后瞽叟,光武不封南顿,礼无二本,自古已然。今帝后之称既行,庙享之礼何祔,疑逼之名不正,上系之统何承。”疏入,俱以有前旨,下所司知之。
礼科给事
嘉靖元年四月庚辰,升兵科给事中安磐为礼科右给事中。
嘉靖元年五月丁巳,仁宗昭皇帝忌辰,遣官祭献陵。先是给事中安磐等奏称:“是日适值经筵,衣绯赐宴,辍讲则废学,如仪则忘孝。请移经筵前一日。”上下其议,礼部覆言:“经筵礼仪期日,累朝末之有改。考之祭义曰,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此专指父母而言,祖父以上礼经未戴伏闻。考宗在位,遇宪宗忌辰,仍御经筵,凡侍班等官俱衣青绿花样,赐宴宜仿此行。”上特旨暂免。
工科给事
嘉靖元年六月壬午,升礼科右给事中安磐为工科左给事中。
嘉靖元年七月辛未,先是兵部主事霍韬论:“科道官亵服授受诏旨,大不敬。”给事中安磐等,因劾韬欺罔,谓:“韬先议大礼得罪名教,恐言官发其奸,摭拾细,故意在倾排。”皇上俱置不问,第谕各官,谨礼毋惰于微。
嘉靖元年九月丁卯,工科左给事中安磐劾奏:“净身男子龚科等奏乞收用,已有严旨驱逐,而渎扰无已,宜置之于法。因言先朝内外巨奸,如张忠、刘养、韦霦、魏彬、王琼、宁杲等,虽幸漏网,得全要领,然恃其货赂可以通神,或夤缘左右交通,贵幸以觊,复用则其害有不可胜言者,天下事岂容此辈再坏,愿明主加察而预防之。”上曰:“先年乱政坏事之人,贻累先帝,罪恶深重,新政之初,姑从宽遣黜。今后但有夤缘交通者即系奸党,听缉事衙门密切访捕,科道官指实劾奏,不许容隐回护。”已而,给事中毛玉亦言:“正德中乱政内臣,如谷大用、魏彬、张永等,皆挟重赀希图再用,乞赐遏绝。”皇上乃申谕如前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