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磐
安磐(1483--1527),字公石,又字松溪,号颐山,嘉定州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顾鼎臣榜进士。改庶吉士。娶吴氏女为妻。正德年间,曾任吏、兵等科给事中,有直声。嘉靖初年,因议大礼被廷杖除名。与程启充、彭汝实、徐文华同为嘉定人,时称嘉定四谏。能作诗,《旧峨山志》称其“撒手为盐,翻水成调”。 ►的诗文全集
嘉靖三年四月乙未,时享太庙,给事中张嵩、曹怀、张侨、安磐各疏,论主事张璁、霍韬,首为厉阶,侍郎席书、员外方献夫,私相附和。而主事桂萼者,窃众议以济己私,攘臂不顾,仰惑圣听。今萼等取用书进,礼卿用非,其宜请并斥之,以谢天下。而磐疏又谓:“今欲别建一庙于大内,则是明知恭穆万万不可入太庙矣。夫孝宗既不得考恭穆,又不得入,是无考矣。世岂有无考之太庙哉。此其说之自相矛盾者也。”疏并下所司。
兵科给事
嘉靖三年四月辛酉,升工科左给事中安磐为兵科都给事中。
嘉靖三年五月甲戌,吏部尚书乔宇言:“皇上以天变,非常忧形词色,诸凡宴乐俱已停罢,又谕中外同加修省,恪供厥职。此古帝王遇灾,而惧之盛心也,但迩者修撰吕楠、编修邹守益,各以言事下狱,人心皇皇,以言为讳。臣等窃观祖宗以来,翰林官员日侍禁直,待之以优礼。今当修省之时,而二臣相继下狱,恐刑罚不中,无以感格天心。况兹天气炎蒸,法司罪人俱蒙释减,若此文学侍从之臣,仰知圣慈,必在矜悯。伏维特赐宥免,或准令致仕,则于圣朝修省之,实非小补矣。”疏入报闻。已科道官交章论叙,俱下所司知之。寻有旨降,守益广德州判官,补山西解州判官。
守备南京内官监太监王堂请拨孝陵等卫军三十名看守房屋,已得旨许之。兵科都给事中安磐回劾:“堂欺慢,谓本朝事例,私役军人过十名者以法论,而堂公然自拟名数,具牍上请,其视私役轻重,人何如也?宜追寝前,命勒堂间住以示簿罚。”疏入报闻。后南京御史唐勋等合疏劾堂,乞明正其罪。章下所司。
嘉靖三年七月辛卯,是时,大礼狱已处分,上怒犹未已。有言当戊寅朝罢,群臣业已散去,乃修撰杨慎、检讨王元正、给事中刘霁、安磐、张汉卿、张原,御史王时柯等七人,寔纠之,伏阙哭。皇上大怒,诏锦衣卫,曰:杨慎辈倡率叫哭,期慢召上,震惊阙廷,大肆逆,其各杖于廷。于是张原状死,杨慎、王元正、刘霁充戍,安磐、张汉卿、王时柯俱削籍为民。
家居守礼
以率众伏阙,受杖削籍为民。家居守礼,著家礼、仪节。
约嘉靖四年,卒于家。
万历改元,赠太常寺少卿。
参考资料:
1、《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