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蒲松龄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的诗文全集
主要作品
除《聊斋志异》(包括崂山道士、小青、画皮等)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计有文集13卷,400余篇;诗集6卷,1000余首;词1卷,100余阕;戏本3出(考词九转货郎儿、钟妹庆寿、闹馆);俚曲14种(墙头记、姑妇曲、慈悲曲、寒森曲、翻魇殃、琴瑟乐、蓬莱宴、俊夜叉、穷汉词、丑俊巴、快曲、禳妒咒、富贵神仙复变磨难曲、增补幸云曲),以及《农桑经》、《日用俗字》、《省身语录》、《药崇书》、《伤寒药性赋》、《草木传》等多种杂著,总近200万言。还有《狼》、《山市》、《口技》被选入人教版七年级课文。
蒲松龄的座右铭: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郭沫若对其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年表
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农历四月,蒲松龄生。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
清顺治元年
蒲松龄 5岁。
李自成军陷北京,崇祯帝自缢。清兵入关;李自成军败走。清定都北京。
顺治十四年(1657年)
蒲松龄 18岁。与刘氏成婚。
顺治十五年(1658年)
蒲松龄 19岁。初应童子试,以县、府、道三第一进学,受到当时做山东学道的文学家施闰章的奖誉,“名藉藉诸生间”(乾隆《淄川县志》卷六《人物志》)。
顺治十六年(1659年)
蒲松龄 20岁。与张笃庆、李希梅结郢中三友。
顺治十七年(1660年)
蒲松龄 21岁。应乡试未中。
康熙元年(1662年)
蒲松龄 23岁。长子蒲箬生出生。
康熙二年(1663年)
蒲松龄 24岁。应乡试未中。
康熙四年(1665年)
蒲松龄 26岁。在本邑王村王永印家坐馆。
康熙九年(1670年)
蒲松龄 30岁。八月,应江苏宝应知县、同邑友人孙蕙之聘,南游做幕。
康熙十年(1671年)
蒲松龄 31岁。春、夏在宝应、高邮。秋辞幕返里。三子蒲笏生。
康熙十一年(1672年)
蒲松龄 32岁。四月,随本邑缙绅高珩、唐梦赉游崂山。秋应乡试未中。
康熙十二年(1673年)
蒲松龄 33岁。在本县丰泉乡王观正家坐馆。
康熙十四年(1675年)
蒲松龄 35岁。应乡试未中。四子蒲筠生。
康熙十八年(1679年)
蒲松龄 40岁。开始在本县西蒲村毕际有家坐馆。三月,已作成之狐鬼小说初步结集,定名《聊斋志异》。高珩为之作序。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蒲松龄 44岁。作《婚嫁全书》。长孙蒲立德生。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蒲松龄 45岁。作《省身语录》。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
蒲松龄 48岁。春,结识大诗人王士祯。夏,王士祯来信索阅《聊斋志异》。秋,蒲松龄应乡试,因“越幅”被黜。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
蒲松龄 51岁。秋应乡试,再次犯规被黜。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
蒲松龄54岁。春,山东按察使于成龙慕名邀请,到济南作客数日。馆东毕际有病逝,蒲松龄作《哭毕刺史》八首。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
蒲松龄58岁。选《庄列选略》。朱缃寄诗、札,续借《聊斋志异》未读到的稿本。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
蒲松龄63岁。暮春赴济南,滞留数月,应乡试未中。王观正病卒。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
蒲松龄67岁。作《药祟书》。朱缃抄录《聊斋志异》全书毕,题诗三首。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
蒲松龄70岁。岁暮,撤帐归家,结束在毕家三十年的西宾生涯。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
蒲松龄71岁。十月,与张笃庆、李尧臣同举乡饮介宾。
康熙五十年(1711年)
蒲松龄72岁。五月,王士祯病逝,蒲松龄有《五月晦日夜梦渔洋先生枉过,不知尔时已捐客数日矣》四首挽之。十月,赴青州考贡,为岁贡生,受知山东学政黄书琳。作俚曲《墙头记》。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
蒲松龄74岁。八月,刘氏病卒。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
蒲松龄76岁。正月,病逝。
族属争议
淄川蒲氏,自元代迁来,原籍何处,文献无征。其远祖蒲鲁浑、蒲居仁曾并任般阳府路总管,名载邑乘,但无任职年代。墓在城西北店子村附近,旧有华表翁仲,俗称“石人坡”。故其民族成分引发学术界争议,“蒙古、女真、回族、汉人”多说并存,至今尚未定论。
清代:蒲松龄
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登百人矣。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清代:蒲松龄
两牧童入山至狼穴,穴中有小狼二。谋分捉之,各登一树,相去数十步。少倾,大狼至,入穴失子,意甚仓皇。童于树上扭小狼蹄、耳,故令嗥。大狼闻声仰视,怒奔树下,且号且抓。其一童嗥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狼闻声四顾,始望见之;乃舍此趋彼,号抓如前状。前树又鸣,又转奔之。口无停声,足无停趾,数十往复,奔渐迟,声渐弱;既而奄奄僵卧,久之不动。童下视之,气已绝矣。
清代:蒲松龄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清代:蒲松龄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此物故非西产;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试使斗而才,因责常供。令以责之里正。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昂其直,居为奇货。里胥猾黠,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
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为人迂讷,遂为猾胥报充里正役,百计营谋不能脱。不终岁,薄产累尽。会征促织,成不敢敛户口,而又无所赔偿,忧闷欲死。妻曰:“死何裨益?不如自行搜觅,冀有万一之得。”成然之。早出暮归,提竹筒丝笼,于败堵丛草处,探石发穴,靡计不施,迄无济。即捕得三两头,又劣弱不中于款。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并虫亦不能行捉矣。转侧床头,惟思自尽。
时村中来一驼背巫,能以神卜。成妻具资诣问。见红女白婆,填塞门户。入其舍,则密室垂帘,帘外设香几。问者爇香于鼎,再拜。巫从旁望空代祝,唇吻翕辟,不知何词。各各竦立以听。少间,帘内掷一纸出,即道人意中事,无毫发爽。成妻纳钱案上,焚拜如前人。食顷,帘动,片纸抛落。拾视之,非字而画:中绘殿阁,类兰若;后小山下,怪石乱卧,针针丛棘,青麻头伏焉;旁一蟆,若将跃舞。展玩不可晓。然睹促织,隐中胸怀。折藏之,归以示成。
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细瞻景状,与村东大佛阁逼似。乃强起扶杖,执图诣寺后,有古陵蔚起。循陵而走,见蹲石鳞鳞,俨然类画。遂于蒿莱中侧听徐行,似寻针芥。而心目耳力俱穷,绝无踪响。冥搜未已,一癞头蟆猝然跃去。成益愕,急逐趁之,蟆入草间。蹑迹披求,见有虫伏棘根。遽扑之,入石穴中。掭以尖草,不出;以筒水灌之,始出,状极俊健。逐而得之。审视,巨身修尾,青项金翅。大喜,笼归,举家庆贺,虽连城拱璧不啻也。上于盆而养之,蟹白栗黄,备极护爱,留待限期,以塞官责。
成有子九岁,窥父不在,窃发盆。虫跃掷径出,迅不可捉。及扑入手,已股落腹裂,斯须就毙。儿惧,啼告母。母闻之,面色灰死,大惊曰:“业根,死期至矣!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儿涕而去。
未几,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怒索儿,儿渺然不知所往。既而得其尸于井,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夫妻向隅,茅舍无烟,相对默然,不复聊赖。日将暮,取儿藁葬。近抚之,气息惙然。喜置榻上,半夜复苏。夫妻心稍慰,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自昏达曙,目不交睫。东曦既驾,僵卧长愁。忽闻门外虫鸣,惊起觇视,虫宛然尚在。喜而捕之,一鸣辄跃去,行且速。覆之以掌,虚若无物;手裁举,则又超忽而跃。急趋之,折过墙隅,迷其所在。徘徊四顾,见虫伏壁上。审谛之,短小,黑赤色,顿非前物。成以其小,劣之。惟彷徨瞻顾,寻所逐者。壁上小虫忽跃落襟袖间,视之,形若土狗,梅花翅,方首,长胫,意似良。喜而收之。将献公堂,惴惴恐不当意,思试之斗以觇之。
村中少年好事者,驯养一虫,自名“蟹壳青”,日与子弟角,无不胜。欲居之以为利,而高其直,亦无售者。径造庐访成,视成所蓄,掩口胡卢而笑。因出己虫,纳比笼中。成视之,庞然修伟,自增惭怍,不敢与较。少年固强之。顾念蓄劣物终无所用,不如拼博一笑,因合纳斗盆。小虫伏不动,蠢若木鸡。少年又大笑。试以猪鬣毛撩拨虫须,仍不动。少年又笑。屡撩之,虫暴怒,直奔,遂相腾击,振奋作声。俄见小虫跃起,张尾伸须,直龁敌领。少年大骇,急解令休止。虫翘然矜鸣,似报主知。成大喜。方共瞻玩,一鸡瞥来,径进以啄。成骇立愕呼,幸啄不中,虫跃去尺有咫。鸡健进,逐逼之,虫已在爪下矣。成仓猝莫知所救,顿足失色。旋见鸡伸颈摆扑,临视,则虫集冠上,力叮不释。成益惊喜,掇置笼中。
翼日进宰,宰见其小,怒呵成。成述其异,宰不信。试与他虫斗,虫尽靡。又试之鸡,果如成言。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细疏其能。既入宫中,举天下所贡蝴蝶、螳螂、油利挞、青丝额一切异状遍试之,莫出其右者。每闻琴瑟之声,则应节而舞。益奇之。上大嘉悦,诏赐抚臣名马衣缎。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宰悦,免成役。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抚军亦厚赉成。不数年,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蹄躈各千计;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
异史氏曰:“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独是成氏子以蠹贫,以促织富,裘马扬扬。当其为里正,受扑责时,岂意其至此哉!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闻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信夫!”
清代: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清代:蒲松龄
奂山山市,邑八景之一也,然数年恒不一见。孙公子禹年与同人饮楼上,忽见山头有孤塔耸起,高插青冥,相顾惊疑,念近中无此禅院。无何,见宫殿数十所,碧瓦飞甍,始悟为山市。未几,高垣睥睨,连亘六七里,居然城郭矣。中有楼若者,堂若者,坊若者,历历在目,以亿万计。忽大风起,尘气莽莽然,城市依稀而已。既而风定天清,一切乌有,惟危楼一座,直接霄汉。楼五架,窗扉皆洞开;一行有五点明处,楼外天也。
层层指数,楼愈高,则明渐少。数至八层,裁如星点。又其上,则黯然缥缈,不可计其层次矣。而楼上人往来屑屑,或凭或立,不一状。逾时,楼渐低,可见其顶;又渐如常楼;又渐如高舍;倏忽如拳如豆,遂不可见。
又闻有早行者,见山上人烟市肆,与世无别,故又名“鬼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