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炯明
陈炯明(1878年1月13日-1933年9月22日),字竞存,广东海丰人(广东省惠州府海丰县白町村,今属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联安镇白町村),粤系军事将领,中华民国时期粤系军阀代表人物之一,主张“联省自治”,实则要割据称覇,与孙中山“大一统”的政治纲领不合,被国共讨伐后避居香港,协助海外最大的华侨社团组织“洪门致公堂”转型为“中国致公党”,并首任该党总理。1933年9月22日病逝于香港,1935年4月3日,葬广东惠州西湖畔的紫薇山。 ►的诗文全集
1933年,陈炯明在贫困中病死于香港,竟然要用其母所备的棺木。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地方军政长官,结局如此凄惨,这是非常罕见的。
人物影响
政治
1920年11月陈炯明回到广东,就开始筹划重组军政府,团结西南,建立十二省联省政府的初步计划。他的最初目标是将广东建设为模范省。
县级自治
在地方自治上,政府颁布“暂行县自治条例”,“暂行县长选举条例”和“暂行县议会议员选举条例”。条例规定,县级政府具有地方部分事务的决策权,而条例未规定者归省政府管理。县议会议员有限期,县政府受省政府监督。
民选县长由县民直接选举县长候选人三名,再由省长择一委任,这是为了避免部分地方恶势力干扰选举。舞弊违法的问题则交由省法院处理。当时番禺县的县长选举,两次被法院否决。县级议员方面,每个县的议员名额由本县居民数量计算。
司法独立
陈炯明将地方法院分为数级,分别为地方审检厅、一等地方法庭、二等地方法庭、三等地方法庭。同时他严禁自己的部队未经司令部允许将犯人就地枪决。
禁赌禁烟
陈主政广东,就马上禁赌禁烟。并在广州东校场公开销毁十四万两,价值四十万元的鸦片烟。
裁兵减政
陈一方面裁减广东驻军,另一方面着手裁减政府人员。与此同时,孙中山却扩充自己的嫡系部队。
压制言论自由
1912年1月,姚雨平率领的广东北伐军在前方打败张勋,孙中山通电嘉奖。在广东,陈炯明却利用职权压制舆论,不准报纸登载军队的消息,甚至拘留主笔、记者,迫使《粤东公报》、《公言报》、《人权报》、《光华报》、《光汉报》等多家报纸议公决“关于广东军队事,嗣后概不登载”。
制定省宪
1921年初,广东省议会选出省宪起草委员会进行起草省宪。同年12月19日,正式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这比湖南与浙江两省的省宪晚几个月。广东省宪规定比较简单,起草主任黄毅与湘浙两省宪的起草人、中华民国约法起草人之一王正廷有密切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