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炯明
陈炯明(1878年1月13日-1933年9月22日),字竞存,广东海丰人(广东省惠州府海丰县白町村,今属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联安镇白町村),粤系军事将领,中华民国时期粤系军阀代表人物之一,主张“联省自治”,实则要割据称覇,与孙中山“大一统”的政治纲领不合,被国共讨伐后避居香港,协助海外最大的华侨社团组织“洪门致公堂”转型为“中国致公党”,并首任该党总理。1933年9月22日病逝于香港,1935年4月3日,葬广东惠州西湖畔的紫薇山。 ►的诗文全集
经济
陈炯明在任期间,广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导进行,建立立法、行政、财政、审计等机构。他又下令兴建公路,公家兴办实业,扶持民间企业。在家乡新建过一些轻工业,帮助经济发展。
军事建设
曾经在汕尾镇(今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明代军事城墙遗址“坎下城”内建炮弹厂,子弹厂。
教育
陈炯明曾在惠州府和梅州、揭阳等地兴办免费的公立学校。
在广东省主政期间,陈对教育系统所做的工作包括以下几点:
改组教育系统架构,请陈独秀任省教育委员长;
提高教育经费在政府开支中的占比;
普及教育。
政策成效
由于陈在广东掌权时间太短,很多政策措施还没有机会实现,便在孙中山完全掌权后消失殆尽。
人物评价
争议人物
陈炯明政治主张为“联省自治”制省宪,效美国宪法之联邦体制,但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官方历史观点一直认为陈炯明的“联省自治”承认北洋政府国体的统治现状,实质仍会导致变相军阀割据。亦有人认为他是中国联邦宪政的实践者。
刘凤舞历史小说《民国春秋》所描述的陈炯明残杀幼童事件,只有小说作为来源。
1920年12月15日《香港华字报》转载《上海新申报》对陈炯明的评论云:“陈氏为人刚毅果敢沉默寡言,其私人道德,可为南北权要之模范。”章太炎誉陈“清操绝于时人,于广中弥不可得”。孙逸仙曾坦言陈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俭朴,我也不如”。
无论是国民党主导的国民政府,还是共产党主导的中共政权,在教科书上描述陈炯明都以“逆党”、“叛军”、“叛徒”称之。1990年代以后,部分学者开始对此进行考证,尤其是陈炯明之子陈定炎查阅了当时的大量报刊资料,方才让世人重新认识陈炯明。但陈定炎的资料中也并非全无偏颇。
悲伤的乌托邦
潘采夫在《陈炯明:悲伤的乌托邦》一文做了详细介绍。
全文如下:
历史学家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课本里的陈炯明,是以一个乱臣贼子的面目出现的,作为反对孙中山的可耻下场,来教育一代代天真的小孩。无论国民党史还是共产党史,都将陈炯明描绘成一个军阀,一个孙中山和辛亥革命的背叛者,一个炮轰总统府的刽子手,他的所谓贡献,总是被一笔草草带过。
不过,折戟沉沙铁未销,时间总能磨洗出一些真相,将近一百年过去了,随着史料的发现,以及意识形态的松动,陈炯明对辛亥革命的巨大功绩,他的自治理想与实验,他与孙中山的恩怨是非,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人们才发现,这是又一位被湮没的辛亥元勋。
1925年,孙中山逝世的时候,陈炯明曾手撰一副挽联:“惟英雄能活人杀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与故交曾一战再战,公仇私谊,全凭一寸赤心知。 ”在知己相惜的情怀之下,似诉英雄心中不平事。可以看出,在这两位大人物之间,发生了太多的故事。
鲁迅去世的时候,徐懋庸曾写过一副对联挽鲁迅,“敌乎友乎,余惟自问;知我罪我,公已无言”。敌,友,知,罪,倒是陈炯明与孙中山这两位辛亥元勋一生关系的写照。
1933年9月,陈炯明去世之时,香港《工商日报》评价道:“国民党死了一个敌人,中国死了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