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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十二本纪·周本纪

诗人:司马迁

  诸侯各国中有些国家不太和睦,甫侯把情况告给王,王因而立下各种刑法。王说:“喂,到我这里来!凡是封有国邑和土地的诸侯们,我要告诉给你们如何慎重地使用刑法。如今你们要安顿百姓,应选择的难道不是执法人材吗?应尊重的难道不是刑法本身吗?应掌握的难道不是量刑尺度吗?原告和被告都到齐了,士师就要从(言辞、表情、呼吸、听觉反应和目光)等“五辞”来观察。通过这些观察摸清情况,即可用“五刑”来定罪。如果犯罪事实够不上“五刑”,就用“五罚”来定罪。如果犯罪事实够不上“五罚”,被判者不服,就用“五过”来定罪。属于“五过”方面的各种问题,如高官显贵不便诉诸刑庆的各种讼事,要查核其罪,使罪名与过失相当。凡遇该按“五刑”治罪而有疑问不得不赦免的讼事,凡遇该按“五罚”治罪而有疑问不得不赦免的讼事,要仔细查验。取证要从众,审讯要有据。如果没有充分证据便不能定罪,要知道老天在上。属于黥刑而不够定罪的,其罚金为一百率,要查核其罪。属于劓刑而不够定罪的,其罚金为前者的两倍,要查核其罪。属于膑刑而不够定罪的,其罚金为前者的两倍半,要查核其罪。属于宫刑而不够定罪的,其罚金为五百率,要查核其罪。属于大辟之刑而不够定罪的,其罚金为千率,要查核其罪。属于墨刑的罚金条文有上千条,属于劓刑的罚金条文有上千条,属于膑刑的罚金条文有五百条,属于宫刑的罚金条文有三百条,属于大辟之刑的罚金条文有二百条,五种刑罚的有关条文共有三千条。”被称之为《甫刑》。

  穆王在位五十五年,去世,其子共王繄扈即位。共王在泾水上游玩,密康公服侍在旁,有三个女子来投奔密康公。密康公的母亲说:“你一定要把这三个女子献给王。兽,三只以上叫‘群’;人,三人以上叫‘众’,女子,三人以上叫‘粲’。王田猎从不猎取三只以上的兽,公行事必虚心听取三人以上的意见,王的妃嫔没有三人属于同族。粲字,是形容美好的事物。众人以美好的东西送给你,你有什么德行配去享用呢?王都不配享用,更何况你这样的小人物呢!小人物占有这类东西,终将灭亡。”密康公不肯献出,过了一年,共王灭密。共王死,其子懿王即位。懿王在位期间,王室终于衰败,诗人加以讥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