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原文、翻译及赏析
清代:蒲松龄
原文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意 意暇甚(神情) 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企图)
敌 恐前后受其敌(攻击) 盖以诱敌(敌人)
前 恐前后受其敌(前面) 狼不敢前(上前)
虚词的用法
(1)之
助词。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的
助词。久[之]:调整音节,不译
助词。 而两狼[之]并驱如故:位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可不译
(2)以
投以骨:代指狼 以刀劈狼首:用
连词。 意将遂人以攻其后也:来
盖以诱敌:用来
使动用法
死:使……死,杀死。
省略句
省略宾语
“投以骨”中省略了“投”的宾语“之”,代狼,可补充为“以骨投之”。
“一狼仍从”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一狼仍从之”。
省略介词
“场主积薪其中”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场主积薪于其中”。
“一狼洞其中”中也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一狼洞于其中”。
“屠乃奔倚其下”中省略介词“于”,可补充为“屠乃奔倚于其下”。
省略主语
1.“顾野有麦场”中省略主语“屠”,可补充为“屠顾野有麦场”。
分析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宋代:万某
卷尽风和雨,晴日照清秋。南山高处回首,潇洒一扁州。
且向飞霞瀹茗,还归云间书院,何幸有从游。随分了公事,同乐与同忧。
少年事,湖海气,百尺楼。萧萧华发,归兴只念故山幽。
今日聊修故事,□岁大江东去,应念我穷愁。不但莼鲈□,杜若访芳洲。
水调歌头(九日修故事访南山 崖间有前太守所作水调歌头 率尔次韵)原
宋代:万某
少年事,湖海气,百尺楼。萧萧华发、归兴只念故山幽。今日聊修故事,口岁大江东去,应念我穷愁。不但莼鲈口,杜若访芳洲。
宋代:舒岳祥
欲作万丈梯,倚空无攀援。
良人在恨里,一去几经年。
长路与天接,举足蹑星躔。
妾欲寻夫婿,解甲戈鋋。
携手上云霓,真到天河壖。
牵牛与织女,不知妾相怜。
姮娥惠神药,燕婉成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