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斯
李斯(约前280年-前208年),秦朝丞相,河南驻马店上蔡县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千古一相。李斯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秦统一之后,李斯参与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车轨、货币、度量衡的统一。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李斯贡献巨大,但是害死了韩非和被赵高所逼把胡亥推上了皇位,后被赵高所害。 ►的诗文全集
历史上对于《初见秦》一书的作者多有歧义,有范雎作,荀子作,吕不韦作,张仪作等多种说法。但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韩非本人亲笔。(理由有四:1.《初见秦》文中十次称秦昭襄王为“大王”,但韩非在秦昭襄王时期并未到秦,此其一也。2.文中曾提到“举赵而韩亡”,这种“亡韩”的观点与韩非向来“存韩”的观点并不相符,此其二也。3.文中曾提到“逾羊肠,降代、上党”“上党六十七县,不用一领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也”。公元前261年,韩割上党郡以向秦求和。而韩非入秦应为公元前234年左右,作为《说难》一文的作者,相信他不会劝说秦王占领已经属于秦国的土地。4.《初见秦》一文与《战国策 张仪说秦王》相似度极高)。
焚书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阳宫称颂秦始皇时,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齐国陈恒、晋国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潦上墨为“城旦”(一种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先秦:李斯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泰山 一作: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