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斯
李斯(约前280年-前208年),秦朝丞相,河南驻马店上蔡县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千古一相。李斯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秦统一之后,李斯参与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车轨、货币、度量衡的统一。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李斯贡献巨大,但是害死了韩非和被赵高所逼把胡亥推上了皇位,后被赵高所害。 ►的诗文全集
谏逐客书
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韩国派水工郑国游说秦王政(即后来的 秦始皇),倡言凿渠溉田,以实施“疲秦计划”。事被发觉,秦王政听信宗室大臣的进言,认为来秦的客卿大抵都想游间于秦,就下令驱逐客卿。李斯也在被驱逐之列,尽管惶恐不安,但主动上书,写下千古流传的《谏逐客书》。作者先谈历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国君召士纳贤为例,强调重用客卿之重要。接着再谈现实,作者列举秦王的爱好,诸如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剑,所乘之纤离之马等等,都是来自诸侯各国。其立意高深,始终围绕“大一统”的目标,正反论证,利害并举,说明用客卿强国的重要性。
行督责书
秦孝公用商鞅治秦国,此后秦政治是法家学说指导下的政治,国王极端专制,刑罚极端残酷,山东六国称秦为虎狼之国,是名符其实的。秦始皇、秦二世尤重韩非学说,商鞅加韩非,秦政治残暴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固然,法家政治在秦始皇时,曾起着富国强兵摧毁领主势力的作用,但到秦二世时,法家政治只剩下完全黑暗的一面,使秦强盛的学说转成为促秦灭亡的学说了。李斯劝秦二世《行督责书》,正是法家学说自然的产物。
通读李斯此书,虽难逃阿胡亥意之讥,但另一方面,却也还是很好地体现了李斯的政治思想。
所谓督责,督者,察也。察其罪,然后责之以刑罚也。督责二字,虽不是李斯所发明,但作为一个重要理论被提出,并加以全帝国范围的实践,却无法不归功(或者归过)于李斯。
在这里,李斯无疑是受到了他师兄韩非的启发。按,督责二字最早见于《韩非子》八经篇:“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言必有报,说必责用。”可以看到,韩非是将督责二字分开使用,李斯则是将督责二字并为一体。这一区别,并非只是玩了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细究之下,我们可以发现,李斯的这一思想,实际上是在韩非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创新。
韩非曾提出一个“形名参同”的理论,督责乃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的形名参同,见于《韩非子》主道篇:“故(明君)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先秦:李斯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泰山 一作: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