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国维
王国维(1877年—1927年),字伯隅、静安,号观堂、永观,汉族,浙江海宁盐官镇人。清末秀才。我国近现代在文学、美学、史学、哲学、古文字学、考古学等各方面成就卓著的学术巨子,国学大师。 ►的诗文全集
死因
遗书(参见《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总目)
王国维死后,家人在他遗物中发现了他死前一日所写的遗书。遗书条理清晰,考虑周密,足见死者绝非仓促寻死。这与王死前几日无异常举止相吻合。但遗书一开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却给生者留下种种疑窦,成为70多年来其自沉之因久说纷纭,又难以确论的“谜面”。
二、死因
对王国维死因,其亲属自始至终讳莫如深。而后世臆测大致又分几种:
“殉清”说王国维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有此思想基础和遗老心态,逢“覆巢”之将再,以自杀而“完节”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鲁迅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称王“在水里将遗老生活结束”,可见也为此论。但反对此说者认为,王国维与罗振玉、郑孝胥、陈宝琛辈有别,郑等效命清室复辟,不惜委身于日本政客。而王国维却领清华职,心无旁骛,潜心学术。他虽“忠清”,却不充其鹰犬,以至“愚忠”至“殉清”程度。所以当时就有人说:“你看他那身边的遗嘱,何尝有一个抬头空格的字?殉节的人岂是这样子的?”
“逼债”说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王曾与罗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巨债。罗在女婿(王长子潜明)死后,罗、王已生隙,罗令女居己家为夫守节,逼王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先生笔播,几成定论。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它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近代:王国维
坡老黎邨,冬郎闽峤,中年陶写应难。
醉乡尽宽。
更茱萸,黄菊尊前。
剩沧江、梦绕觚棱,斗边槎外恨高寒。
回首凤城花事,便玉河烟柳,总带栖蝉。
写艳霜边,疏芳篱下,消磨十样蛮笺。
载将画船。
荡素波、凉月娟娟。
倩郦泉、与驻秋容,重来扶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