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板桥
郑板桥(1693—1765)清代官吏、书画家、文学家。名燮,字克柔,汉族,江苏兴化人。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河南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 ►的诗文全集
雍正十年(1732年),郑板桥四十岁,是年秋,赴南京参加乡试,中举人,作《得南捷音》诗。为求深造,赴镇江焦山读书。现焦山别峰庵有郑板桥手书木刻对联“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
乾隆元年(1736年),在北京,参加礼部会试,中贡士,五月,于太和殿前丹墀参加殿试,中二甲第八十八名进士,为赐进士出身,特作《秋葵石笋图》并题诗曰“我亦终葵称进士,相随丹桂状元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乾隆二年(1737年),滞留北京一年左右,以图仕进,未果,南归扬州,得江西程羽宸资助,娶饶氏。乳母费氏卒。
乾隆四年(1739年),作七律四首赠淮南监运使虞见曾。
乾隆五年(1740年),为董伟业《扬州竹枝词》作序。
乾隆六年(1741年),入京,候补官缺,受到慎郡王允禧的礼诚款待。
乾隆七年(1742年)春天,郑板桥为范县令兼署小县朝城,始订定诗、词集,并手写付梓。
乾隆八年(1743年),将《道情十首》几经修改,至是方定稿,刻者为上元司徒文膏。
两任知县
乾隆九年(1744年),妾饶氏生子。郑板桥任范县知县期间,重视农桑,体察民情、兴民休息,百姓安居乐业。
乾隆十一年(1746年),自范县调署潍县。同年,山东发生大饥荒,经常发生人吃人现象。潍县原本繁华大邑,因灾荒连年,救灾便成了郑板桥主持潍县政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他开仓赈货,令民具领券供给,又大兴工役,修城筑池,招远近饥民就食赴工,籍邑中大户开厂煮粥轮食之。尽封积粟之家,活万余人。秋以歉收,捐廉代轮,尽毁借条,活民无算。潍县饥民出关觅食,板桥感叹系之,作逃荒行。
乾隆十二年(1747年),满洲正黄旗人、侍讲学士德保主试山东,板桥同在试院,相与唱和。
乾隆十三年(1748年),大学士高斌和都御史刘统勋为特使到山东放赈,板桥随同前往。时值秋熟,潍县灾情渐趋缓解,饥民也由关外络绎返乡,板桥作还家行纪其事。为防水浸寇扰,捐资倡众大修潍县城墙。秋末,书修潍县城记。乾隆出巡山东。郑板桥为“书画史”,参与筹备,布置天子登泰山诸事,卧泰山绝顶四十余日,常以此自豪,镌一印章“云乾隆柬封书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