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世英
许世英(1873年—1964年10月13日),字静仁,号俊人,安徽省至德县(今东至县)人。19岁中秀才,光绪23年(1897)以拨贡生选送京师参加廷试,得一等,以七品京官分发刑部主事,从此跻身官场,历经晚清、北洋、民国三个时期,宦海浮游60余年,成为中国近代政坛上一位著名历史人物,曾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 ►的诗文全集
1921年9月29日,民国大总统徐世昌特任许世英为安徽省长。当时,皖系虽已失败,但原皖督倪嗣冲的势力在安徽依然很大。
1921年春,由倪嗣冲的胞侄、凤阳关监督倪道烺把持的“公益维持会”,拨出300万元巨款,操纵第三届省议会在各县的选举,结果“选”出来的省议员成为清一色的倪家私党;倪道烺企图当上“民选”省长。原省长聂宪藩无可奈何,遂辞职拂袖而去。
许世英一上任,就明确表示:“取消第三届省议会议员的资格。”
但倪道烺却煽动一群贿选议员,集聚安庆,自行公告:决定于1922年1月19日召开安徽省第三届议会。许世英派省民政厅长王淮琛前往查询,结果遇到围攻辱骂。
许世英见状,亲自拟定文稿,发布省长公告,宣布在选举诉讼未结案前,第三届议会“决不能违法召集”。
但贿选议员却置省长公告于不顾,如期召开所谓第三届议会。会上,选出合肥巨富唐理淮为议长,管鹏为副议长。唐当选后,当即宣布赠送每位议员狐裘一领,以示感谢。
许世英立即再次公告,宣布“此种自由集会无效。”
以唐理淮为首的一群贿选议员,在地方军阀余孽的支持下,制造市场混乱,散发传单,叫嚣要“处死许世英”。
在许世英的领导下,反对贿选运动蓬勃发展,无为、桐城、宿松、舒城、广德等县地方法院,相继判决由本地方“选”出的第三届议员资格无效。
唐理淮气急败坏,亲自到北京大理院状告许世英“煽动民众滋事,破坏法律”,另一群贿选议员则分赴京津沪宁汉等地,勾结当地军阀政客,掀起驱逐许世英长皖的恶浪。
直到1922年6月,黎元洪复任总统后,内务部致电许世英称:根据选举法第27、28两条规定,可宣布安徽省第三届议会议员资格为无效,应作重新改选。10月下旬,许通令全省60个县知事,宣布:“前总监督任内所办之第三届省议员选举六十县初选、十三区复选一并无效。”又宣布:“定于本年12月1日为六十个县的初选调查开始日,翌年1月31日上报选举人名册。”至此,安徽的反贿选斗争以胜利告终。
1936年,中日两国关系日趋紧张,国民党政府原驻日大使蒋作宾被调回国,因蒋作宾决定不再返任,政府遣使乏人,许世英凭其在奉天任职期间与日本驻奉天领事广田弘毅、副领事友田八郎的诗酒友情,在花甲之年慨然领职,由上海乘船前往日本赴任。临行前赋诗明志以晏子、蔺相如自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