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贽
陆贽(754年—805年),字敬舆。吴郡嘉兴(今浙江嘉兴)人,唐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政论家。溧阳县令陆侃第九子,人称“陆九”。永贞元年(805年)卒于任所,追赠兵部尚书,谥号宣。陆贽工诗文,尤长于制诰政论。所作奏议,多用排偶,条理精密,文笔流畅。权德舆称其“榷古扬今,雄文藻思”。《全唐诗》存诗3首。有《陆宣公翰苑集》24卷行世,另有《陆氏集验方》50卷。 ►的诗文全集
立国之权,居重驭轻安史之乱后,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到唐德宗时有增无减,“假王者四,僭帝号者二,其他顾瞻怀贰,不可悉数”。河南、河北、淮西早已拥兵自守,不听朝廷号令。泾原兵变后,京畿地区也为割据势力所控制。节度使的权力不断扩大,有的已经世袭,他们可以“自置文武将吏,私贡赋”,并可以大量召募军队,拥有很大权力,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决定,“天子不能制”。在政治、军事、经济上保持独立,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虽称藩臣,实非王臣”。显然唐朝要想恢复昔日的统治,消灭藩镇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问题。陆贽是一个博通古今、明于治乱、具有远见卓识的人。他总结了历史经验,尤其是吸取了西汉贾谊在《治安策》中所阐述的加强皇权集权的思想,深刻地指出:“立国之安危在势。”认为“立国之权,在审轻重,本大而末小所以能固,故治天下者若身使臂,臂使指,小大适称而不悖”。这就必须要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加强皇权实力,削弱地方势力,这样才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安定,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为此他对唐朝前期的历史作了一番回顾:谈到在唐太宗时,由于妥善地处理了朝廷和地方的关系,内重外轻,“举天下不敌关中”,处于“居重驭轻”的有利地位,因而能够保持安定统一的局面。可是后来“承平渐久”,内地武备松弛,地方节度使权力日益扩大,关中实力日益削弱,外重内轻,倒持太阿,授人以柄,结果“安禄山窃倒持之柄,乘外重之资”,发动叛乱,两京不守。这就从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居重以驭轻,本大而末小,所以能固”的道理。否则“失居重驭轻之权,忘深根固柢之虑”,就会酿成大乱。他告诫唐德宗要“追鉴往事”,并申明:“王者蓄威以昭德,偏废则危;居重以驭轻,倒持则悖。”因而提出了“修偏废之柄以靖人,复倒持之权以固国”的方针。要求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加强关中实力以巩固皇权,逐渐削弱藩镇势力,以便最后剪除“凶逆”。陆贽的这些主张无疑是正确的。
求才贵广,考课贵精陆贽认为能否正确地使用人才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问题。要想使唐朝有所振作,不整顿吏治、广开才路是不会取得什么成效的。而昏庸的唐德宗既不能求贤任能,又缺乏知人之明,“累叹乏才,惘然恍见于色”。又往往对臣下吹毛求疵,求全责备。针对唐德宗的用人弊病,陆贽在《论朝官阙员及刺史等改转伦序状》中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人才之多寡和统治者的政治思想有很大关系。说“汉高祖大度,故其时多魁杰不羁之才,汉宣精吏能故其时萃循良核实之能”。并向德宗指出:“朝之乏人,其患有七”:第一,人才之进用与否不由人才是否合适为准,而由推荐人才的宰相是否受到皇帝的宠信来决定;第二,听信谗言而不加以任用;第三,求全责备,标准太高;弟四,对于有“过错”的人,因痛恨太甚而不复用;第五,考察不当,只看表面,不看本质;第六,根据一个人一言一事来决定用与否,不是全面地看一个人;第七,援引旧例使用朝官阙员,而有才干的人不得升迁。为了能够合理地使用人才,发现人才,提高吏治水平,他花了很大功夫对吏治问题在理论上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提出了“求才贵广,考课贵精”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