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七十列传·淮南衡山列传
诗人:司马迁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与列侯二千石议。”
“臣仓、臣敬、臣逸、臣福、臣贺昧死言:臣谨与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长不奉法度,不听天子诏,乃阴聚徒党及谋反者,厚养亡命,欲以有为’ 。臣等议论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长死罪,废勿王。”
“臣仓等昧死言:长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废勿王。臣请处蜀郡严道邛邮,遣其子母从居,县为筑盖家室,皆廪食给薪菜盐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请,请布告天下。”
制曰:“计食长给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他可。”
尽诛所与谋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载以辎车,令县以次传。是时袁盎谏上曰:“上素骄淮南王,弗为置严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雾露病死。陛下为有杀弟之名,柰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复之。”县传淮南王者皆不敢发车封。淮南王乃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骄故不闻吾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上哭甚悲,谓袁盎曰:“吾不听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柰何,原陛下自宽。”上曰:“为之柰何?”盎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餽侍者,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冢三十户。
孝文八年,上怜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成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闻之,乃叹曰:“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复如诸侯仪。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皆复得厉王时地,参分之。东城侯良前薨,无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