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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

张溥

张溥(1602~1641),明代文学家。初字乾度,后字天如,号西铭。直隶太仓(今属江苏)人。崇祯进士,选庶吉士,自幼发奋读书,明史上记有他“七录七焚”的佳话。与同乡张采齐名,合称“娄东二张”。张溥曾与郡中名士结为复社,评议时政,是东林党与阉党斗争的继续。张溥在文学方面,推崇前后七子的理论,主张复古,又以“务为有用”相号召。一生著作宏丰,编述三千余卷,涉及文、史、经学各个学科,精通诗词,尤擅散文、时论。代表作有《五人墓碑记》。 ►的诗文全集

  此时,虽然温体仁已去位,但复社和二张的困难处境并没有改变,相继为首辅之张至发、薛国观“皆效法体仁,蔽贤植党”,“不喜东林”。十三年四月,有托名为徐怀丹者作《复社十大罪檄》,诬二张倡复社,“下乱群情,上摇国是”。檄中所捏十罪为:僭拟天王、妄称先圣、煽聚朋党、妨贤树权、招集匪人、伤风败俗、谤讪横议、污坏品行、窃位失节、召寇致灾。其实所加十罪,除三、四两款恰恰说明复社声气之广、威望之重外,其余无一事有真凭实据,有的是望文生义,有的是捏词诋毁,有的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的则纯属怪诞不经、无稽之谈,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同月,黄道周" href="http://www.youmowan.cn/shiren/16905.html">黄道周被捕下狱。张溥历来以文章气谊为重,与朋友周笃,闻友患难如身受,遂与陈子龙等急议谋解,愿“倾身家图之”,以事未成而深感愧对道周先生。六月,素恶复社之温体仁党、内阁首辅薛国观因招权纳贿诸事被罢回籍,不久,诏逮入都,赐死。最高统治集团斗争形势的变化转而对复社有利,也可以说是复社倒薛的胜利。
  崇祯十四年二月,诏起周延儒,复为首辅。延儒,溥座主也。原来里居时,颇从东林游。既陷钱谦益,遂仇东林。但他与温体仁又有尖锐矛盾。及主会试,所取士如张溥等又皆东林。比至失势被罢回家,而温体仁辈益横,张溥的朋友一时皆得罪。溥甚忧之,说延儒曰:“公若再相,易前辙,可重得贤声。”延儒以为然。这次,“其获再相,溥有力焉”。实际上完全是张溥为其奔走效力、利用复社倒薛(国观)的结果,也是延儒与张溥等人互相利用的结果。因此,延儒被召复起,“溥等以数事要之。延儒慨然曰:‘吾当锐意行之,以谢诸公。’既入朝,悉反体仁辈弊政”,多用复社之人,朝政一新。“此皆溥之力也”,是张溥在“遥执朝政”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产物。

政党之魁
  张溥不但在政治上以天下为己任,有兼包并蓄的组织才能,成为“在野政党之魁杰”。同时,在文学上也很有成就。陈子龙称其所刊之《七录斋诗文合集》曰;“今观天如之书,正不掩文,逸不逾道,彬彬乎释争午之论,取则当世,不其然乎?待其命志良不虚者,要亦乘时鼓运之事也。”崇祯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张溥与张采重订共读之约,以冀再展宏图,不幸,病根已深而不可治,五月初八日(6月15日)卒于家。时年四十岁,“千里内外皆会哭”,私谥曰“仁学先生”。
  “十年著作千秋秘,一代文章百世师”。张溥才华出众,思想敏捷,著作繁富,涉猎经、史、文学各个方面。他死后,御史刘熙祚、礼科给事中姜埰等交章言溥“砥行博闻,所纂述经史,有功圣学,宜取备乙夜观”。周延儒亦大力荐之。崇祯皇帝遂于十五年八月,下诏征集张溥所著之书。有司先后录上三千余卷。现存的有:《诗经注疏大全合纂》、《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五种纪事本末》、《宋史论元史论》、《历代史论》等。

张溥之死
  张溥之死,结束了晚明众多文人救国的白日梦,也是一场时代的悲喜剧。“读罢惊魂似梦里,千行清泪不成悲”(陈子龙《哭张天如先生》二十四首之一)“八月胥江浊浪奔,千人缟素为招魂”(陈子龙《哭张天如先生》二十四首之二十四),多少人为之失声痛哭,多少人因此惊惶无主。张溥是为了社稷死的:“南冠君子朔风前,慷慨西行倍可怜”(陈子龙《哭张天如先生》二十四首之二十),多少人含悲流泪悼念着“西行”的张 张溥石刻像溥。

张溥的诗文

续兰亭会补镇国大将军掾卞迪诗原文

元代:张溥

兹辰暮春初,散策临泉石。云渠引微波,浮觞薄前席。

伊人既已去,古今同一适。眷兹修禊地,遥岑澹空碧。

清源舟中别罗荔城原文

明代:张溥

逆旅相逢意惘然,十年魂梦一灯前。虽教乍见相分手,犹胜山阴夜雪船。

登金紫阁访上人次韵原文

明代:张溥

石壁青宜赏,松台迥可寻。客飞亭午舄,钟落上方音。

色相岩花瘦,依微野树阴。无缘莫扣扣,留咏觉萧森。

怀人原文

明代:张溥

江鲤应难制,冥鸿不可招。落梅歌一曲,风雨夜潇潇。

勉斋号原文

明代:张溥

黄子留芳揭海东,今人心事古人同。乾坤性分须当尽,濂洛诚明可著功。

璞玉精神凭石板,兼金颜色寄炉红。相逢莫道无参术,都在梁公药箧中。

五人墓碑记原文、翻译及赏析

明代:张溥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