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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

李方膺

李方膺(1695~1755)清代诗画家。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乳名龙角。通州(今江苏南通)人。曾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因遭诬告被罢官,去官后寓扬州借园,自号借园主人,以卖画为生。与李鱓、金农、郑燮等往来,工诗文书画,擅梅、兰、竹、菊、松、鱼等,注重师法传统和师法造化,能自成一格,其画笔法苍劲老厚,剪裁简洁,不拘形似,活泼生动,被列为扬州八怪之一。 ►的诗文全集

  这篇题跋先批判俗工俗僧所画梅花之令人作呕;接着称赞李亏膺所画梅花“以难见工”,“为天下先”并具体叙述其画梅时以不剪裁为剪裁,不刻划为刻划,顺乎梅之天性,不见人工雕琢的艺术经验;最后表示对这幅梅画的“新枝古干,夹杂飞舞”十分倾倒,愿意“坐卧其下,做十日功课而后去”。这篇题跋写得如此具体深刻、充满感情,也反映了郑板桥跟李云膺结交已久,接触甚多,知之甚深,是他们深厚友谊的重要见证。

  李方膺解任合肥知县后,在南京借寓项氏花园,题名借园,从此定居下来,直至二十年(1755)秋因病回通州,其间整整四年时间,常与当时文坛泰斗袁枚,画家沈凤过从,谈诗论画,关系十分密切。袁枚曾在给李方膺的赠诗中写道:“我爱李晴江,鲁国一男子。梅花虽倔强,恰在春风里。超越言锯屑,落落如直矢。偶逢不平鸣,手作磨刀水。两搏扶摇风,掉头归田矣。偶看白下山,借园来居此。大水照窗前,新花插屋底。君言我爱听,我言君亦喜。陈遵为客贫,羲之以乐死。人生得朋友,何必思乡里。”乾隆二十年乙亥初春,李方膺曾回通州一次,袁枚亦有诗相送。诗集卷十一收了《送李晴江还通州》三首,第一首有句云:“才送梅花雪满衣,画梅人又逐飞。一灯对酒春何淡,四海论交影更稀。”所写确为初春景象,并明点“春” 字。

  李方膺喜画风竹。他的《潇湘风竹图》画一方丑石,几竿湘竹,竹梢弯曲,竹叶向一个方向飘动,显示出狂风大作的情景。画上小题诗:

  画史从来不画风,我于难处夺天工。
  请看尺幅潇湘竹,满耳丁东万玉空。

  李方膺画风竹是有深刻寓意的,他在另一首题《风竹图》中写道:

  波涛宦海几飘蓬,种竹关门学画工。
  自笑一身浑是胆,挥毫依旧爱狂风。

  《苍松怪石图题诗》
  君不见,岁之寒,
  何处求芳草。
  又不见,松之乔,
  青春复矫矫。
  天地本无心,万物贵其真。
  直干壮川岳,秀色无等伦。
  饱经冰与霜,千年方未已。
  拥护天阙高且坚,
  迥干春风碧云里。

  他当地方官三十年,遭受过几次沉重的打击。雍正八年(1730)他在乐安知县任上,因开仓赈灾来不及请示上司,而受到了弹劾雍正十年(1732)他在兰山知县任上,总督王士俊盲目地下令开荒,官员们乘机勒索乡民,他坚决抵制,竟被投进监狱,吃了一年冤枉官司,最后是乾隆十四年(1749)在合肥知县任上,因抵忤上司竟被安上“贪赃枉法”的罪名而罢官。凡此种种,就是他所说的“波涛宦海几飘蓬”。官场太黑暗了,他便弃官去学画竹,当了“画工”,他的性格依然未变,“自笑一身浑是胆”,蔑视传统,蔑视权威,爱画狂风,以此寄托自己与恶劣环境坚决斗争的不屈精神。丁有煜曾曰:“(李方膺)谢事以后,其画益肆,为官主力,并而用之于画,故画无忌惮,悉如其气。”李方膺的笔下,狂风固然是不屈精神的象征,但这仅是画家性格的一个方面,体现了他跟恶势力斗争的一面;他的性格的另一方面,即对下层人民的关怀和同情,则促使他笔下的风化为使万物欣欣向荣的春风,使劳苦大众得到温暖的和风。他在《题画梅》诗中写道:

  挥笔落纸墨痕新,几点梅花最可人。
  愿借天风吹得远,家家门巷尽成春。

  实际上,李方膺爱梅,是爱梅的秉性,爱梅的品格,其实是自我人格的外射。“识者谓李公为自家写生,晴江微笑而已”。 “为自家写生”,一语道破李方膺画梅的心态和内蕴。其题《梅花卷》云: 予性爱梅,即无梅之可见而所见无非梅。日月星辰梅也,山河川岳亦梅也,硕德宏才梅也,歌童舞女亦梅也……知我者梅也,罪我者亦梅也。李方膺好友袁枚评价其梅称:“傲骨郁作梅树根,奇才散作梅树花,孤干长招天地风,香心不死冰霜下”。

李方膺的诗文

题画梅原文及赏析

清代:李方膺

挥毫落纸墨痕新,几点梅花最可人。
愿借天风吹得远,家家门巷尽成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