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十二本纪·秦始皇本纪
诗人:司马迁
三十三年,征发曾经逃亡的罪犯、入赘别人家的男子、商人攻取陆梁地区,设置桂林郡、象郡、南海郡,把有罪应当流徙的人派去戍守。在西北方驱逐匈奴。从榆中沿着黄河住东,直至阴山,(在这一地区)设置三十四个县,在黄河附近修筑要塞。又派蒙恬渡过黄河攻占高阙、阳山、北假地带,修筑亭障来驱逐戎人。迁徙罪犯,安排到刚刚建立的县邑中。禁止民间祭祀。彗星出现在西方。三十四年,贬斥那些听讼断狱不公平的官吏,让他们去修筑长城和戍守南越地区。
始皇在咸阳宫摆酒设宴,七十个博士上前敬酒祝寿。仆射周青臣颂扬说:“从前秦国的地域不超过一千里,依靠陛下神灵圣明,平定了天下,驱逐了蛮夷,太阳和月亮所能照到的地方,没有不降服的。把各国诸侯的领土置为郡县,人人安居乐业,没有战争之忧,这功业可以流传万世,从远古以来没有人能赶得上陛下的威德。”始皇很高兴。博士齐人淳于越进谏说,“我听说殷周称王天下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和功臣,作为自己的辅助势力。现在陛下拥有天下,而子弟却是平民百姓,偶然出现田常、六卿一样的臣属,无人辅佐,靠什么来挽救呢?事情不效法古代而能长久不败的,我没有听到过。如今青臣当面阿谀,来加深陛下的过错,实在不是忠臣。”始皇把他们的建议交下去讨论。丞相李斯说:“五帝的制度不互相重复,三代的制度不互相因袭,各自都得到治理,不是后代一定要与前代相反,这是时代变化的缘故。如今陛下开创了伟大的事业,建立了万世不朽的功勋,本来不是愚蠢的读书人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说的又是三代的事情,有什么可效法的?从前诸侯竞争,用优厚的待遇招揽游学之士。现在天下已经平定,颁布统一的法令,百姓在家则努力从事农业生产和家庭手工业,士人则学习法律禁令。如今这些读书人不向现实学习,而去模仿古代,来指责现行的社会制度,惑乱百姓。我丞相李斯冒着死罪说:古代天下分散混乱,不能统一,所以诸侯同时兴起,人们的言论都称道古代,损害现行的政策,文饰虚言空语,搅乱事物的本来面貌,每人都以为自己的学说是最完善的,非议君主所建立的制度。现在皇帝兼并了天下,分辨是非,确立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人们仍在)私自传授学问,一起批评国家的法令教化,听到法令下达,就各用自己的学说去议论,回家时在心里非难,出来时街谈巷议,在君主面前自我吹嘘,以此来沽名钓誉,标新立异,认为超人一等,带着下面的一群信徒编造诽言谤语。这种情况不加以禁止,上则君主的权威下降,下则形成党徒互相勾结。禁止出现这种情况才是合适的。我希望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烧掉。不是博士官所主管的,国内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都要送到郡守、郡尉那里焚毁。有敢相互私语《诗》、《书》的,在闹市处死示众。以古非今的要杀死全族。官吏知情而不检举的,和他同罪。命令下达三十天不烧掉书籍,就在脸部刺上字,成为刑徒城旦。所不烧毁的,有医药、卜筮、农林方面的书籍。如果想要学法令,可以到官吏那里学习。”始皇下达命令说:“可以照此办理。”
